关于重申年终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纪律的通知

时间:2018-12-26 15:43:38 发布者:

 

各区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巴中经济开发区:

2018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工作已作安排,并召开专门培训会对考核纪律提出明确要求,总体看,绝大多数单位能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考核工作,但个别单位执行有差距,存在重痕迹轻实绩现象。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规范督查检查考核行为,狠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根据市委主要领导要求,现就重申年终督查检查考核有关工作纪律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带头规范督查检查考核行为。严格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到令必行、禁必止。

二、市目标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巴目督领办〔201817号)和2018年目标绩效考核工作培训会对今年年终目标绩效考核已有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各牵头考核单位要注重实绩导向,不能简单地以文字材料作为考核评分的依据。

三、未按规定程序审批同意,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开展第三方评估代替考核工作。

四、除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外,市级部门不得在行业系统内对区县进行业务考核并排名。

五、除法律授权外,未按规定程序审批同意,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开展督查检查考核活动或以督导、调研、工作交流等名义变相开展督查检查考核活动。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追责。监督电话:5256126,传真:5266987

        

 

                 巴中市目标绩效管理和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