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残联2013年综合目标自查报告的函

时间:2013-11-22 16:35:31 发布者:市委目标督查办公室

 

        按:2013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实施单位工作运行规则》(巴委督〔201321号)明确要求,被考核单位年终对照年度综合目标任务,只形成一份目标完成情况综合自查报告,不单独向考核实施单位提供单项自查报告。市残联对照综合目标逐项自查,并结合自身重点、亮点工作,形成了《2013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任务执行情况自查报告》(巴市残〔2013127号),现予转发。请全市106个目标责任单位,学习借鉴市残联的做法,对照年度综合目标逐项自查、逐条回答,梳理形成本单位自查报告,于1220日前报市委、市政府目督办。

         附件:市残联2013年综合目标执行情况自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