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委督〔2013〕26号]关于将“光彩事业巴中行暨川商革命老区行”签约项目落地开工情况纳入扣分目标考核的通知
时间:2013-11-19 18:14:27 发布者:市委目标督查办公室
中共巴中市委目标督查办公室
巴中市人民政府目标督查管理办公室
关于将“光彩事业巴中行暨川商革命老区行”签约项目落地开工情况纳入扣分目标考核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巴中经济开发区,中央、省驻巴单位:
根据市委三届第72次常委会议精神和全市光彩事业巴中行暨川商革命老区行活动工作总结会要求,现将“光彩事业巴中行暨川商革命老区行”签约项目落地开工情况纳入2013年度县区和市级部门扣分目标考核。
附件:“光彩事业巴中行暨川商革命老区行”签约项目落地开
工情况考核细则
中共巴中市委目标督查办公室
巴中市人民政府目标督查管理办公室
附件
“光彩事业巴中行暨川商革命老区行”签约项目落地开工情况考核细则
考核 项目 |
扣分情形 |
扣分标准 |
扣分依据 |
考核实施单位 |
审核认定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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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彩事业巴中行暨川商革命老区行”签约项目落地开工情况考核细则 |
1 |
年内签约项目履约率未达到100%的 |
每少履约1个扣0.1分 |
以市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文件为准 |
市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 |
何 平 涂 虹 |
2 |
年内签约项目开工率未达到100%的 |
每少开工1个扣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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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年内签约项目到位资金未达到该项目总投资额15%的 |
未达到15%的,该签约项目扣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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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市级部门对签约项目支持服务不力的 |
每件(次)扣0.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