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委督〔2013〕23 号关于将市级部门支持经开区发展等三项工作纳入扣分目标考核的通知
时间:2013-09-27 18:04:47 发布者:市委目标督查办公室
中共巴中市委目标督查办公室
巴中市人民政府目标督查管理办公室
关于将市级部门支持经开区发展等三项工作
纳入扣分目标考核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巴中经济开发区,中央、省驻巴单位:
市委三届第52次常委会要求“经开区开发建设当前还处于起步期,自身发展能力还不强,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继续加大支持力度,全力做好各项工作”;2月21日,市委李刚书记到经开区调研并现场办公,要求“市级有关部门要职能入园,齐心协力,共同参与,形成支持、参与、服务新区建设的强大合力,以扎实有效的工作推进新区建设发展”。
市委三届第60次常委会要求“各县(区)按照创建金融生态示范县的要求开展工作,分类、分项、分阶段化解不良债务,积极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
三届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巴中市创建“旅游标准化示范市”实施方案》(巴府办发〔2013〕44号)明确要求将创建工作纳入目标考核。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现将市级部门支持经开区发展、县(区)创建金融生态示范县、创建“旅游标准化示范市”等三项工作纳入2013年度扣分目标考核(具体内容附后),请遵照执行。
中共巴中市委目标督查办公室
巴中市人民政府目标督查管理办公室
2013年9月27日